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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幼专附属小学人车分流不到位,教职工或家属素质堪忧,安全隐患严重!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4-05-30 09:08扫一扫,手机看帖
    湖南幼专附属小学在校门口做了人车分流,并且有停车区域,但是在接近小学第一栋教学楼处因为条件限制未做到分流,今天30号早晨下雨,8点左右在该教学楼通道处有很多小学和幼儿园孩子走在通道处,一辆黑色丰田小轿车驶入并快速鸣笛驱赶小孩让道,被家长制止还态度蛮横,要与其争论打架,被副驾驶一女性阻拦,周边也有其人指责其不该把车开进来。(平时经过这的车不少,但大家都是安静的在后面跟着,没有急着催促小孩按喇叭的,没见到如此嚣张的车辆)
   现在请问湖南幼专附属小学以下问题:
第一、校园内孩子众多带有非常多的不确定性,既然你做不到完全的人车分流,那么按规定校园内限速应是多少?是否禁止鸣笛?什么情况下才能鸣笛?
第二、是什么人可以在小学幼儿园上学入园时间开车大摇大摆的无视行人孩子进入校园?该车为职工还是职工家属的?贵校如何管理职工的?管理是否到位。(别说是家长哦,你觉得广大的家长会信吗?都被堵在校园门口人民路上,如果有家长有特权进入,你要如何解释。如果是职工,这样的素质进入学校是利益输送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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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05-30 09:08:44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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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6-03 10:16
帖内置顶  –    –  2024-06-03 10:18
关于“幼专附属小学人车分流”问题的回复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湖南幼专附属小学校门入口及校道已经做到了人车分流。进入校内后暂时没有办法满足人车分流。每天出入校内的车辆主要是教师和住在校内的住户。学校及时召开了全校老师大会,进一步强调了校内行车的安全纪律,学校会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尽力排除校内安全隐患。
    感谢市民朋友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提醒,同时感谢广大家长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常德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2楼#
发布于:2024-05-30 09:53
上照片,有图有真相,还能精确定位到人
3楼#
发布于:2024-05-30 10:34
校园里有人行道吗?如果有人行道为什么人要走到车道上去?
4楼#
发布于:2024-05-30 11:39
正能量:上照片,有图有真相,还能精确定位到人回到原帖
找不的到人无所谓,反正处不处理就是一句话,你也不知道真假。对于学校内,我认为校职工家属应该和学生家长一样,不得开车入内。人家几岁十几岁的孩子可走路进教室,这些老师是腿断了吗?半身不遂吗?
5楼#
发布于:2024-05-30 11:42
我认为校职工家属应该和学生家长一样,不得开车入内。人家几岁十几岁的孩子下雨还是天晴都可走路进教室,这些老师是腿断了吗?半身不遂吗?然后如果有没素质的职工家属就是不礼让怎么怎么的,你还能连坐把职工怎么样处理掉吗?
至于职工自己开车那是没办法,外面没法停。但是对于他们自己的行为,学校可以直接管理。
6楼#
发布于:2024-05-30 11:50
上图呗,不要给这种司机留脸
大侠
三级网友
三级网友
7楼#
发布于:2024-05-30 14:40
上图和视频看看
cdgao
三级网友
三级网友
8楼#
发布于:2024-05-30 15:20
这么猖狂 。。。。。
9楼#
发布于:2024-05-30 17:34
xiaobin4333:校园里有人行道吗?如果有人行道为什么人要走到车道上去?回到原帖
“湖南幼专附属小学在校门口做了人车分流,但是在接近小学第一栋教学楼处因为条件限制未做到分流”
嗯,如果该位置有分流,有单独人行道你觉得会出现抢道?所以你的逻辑就是啥都是孩子行人不懂事呗,占了机动车道呗?
10楼#
发布于:2024-05-30 19:27
pc1383838438:“湖南幼专附属小学在校门口做了人车分流,但是在接近小学第一栋教学楼处因为条件限制未做到分流”
嗯,如果该位置有分流,有单独人行道你觉得会出现抢道?所以你的逻辑就是啥都是孩子行人不懂事呗,占了机动车道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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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分流那和开车的有啥关系,那是学校管理的责任。有本事校领导的车也在小学幼儿园上学入园时间不能开车进入啊。
另外如果有人行道那确实不应该走到机动车道啊。
wxacsy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11楼#
发布于:2024-05-30 21:45
明显楼主是带情绪说话,什么老师腿断了半身不遂的,不要带攻击语言,拿事实说话,现在也是你的一面之词,具体情况都不清楚,没图没真相。
12楼#
发布于:2024-05-31 09:06
wxacsy:明显楼主是带情绪说话,什么老师腿断了半身不遂的,不要带攻击语言,拿事实说话,现在也是你的一面之词,具体情况都不清楚,没图没真相。回到原帖
攻击了吗?学校是不允许送小孩的车进入的,我反对老师家属开车进入(允许在校职工自己开车进入)几岁的人可以走路,成年人不是半身不遂为什么需要别人开车送到楼下?不应该反对减少进入的车辆,加强管理吗?
13楼#
发布于:2024-05-31 09:11
xiaobin4333:未做分流那和开车的有啥关系,那是学校管理的责任。有本事校领导的车也在小学幼儿园上学入园时间不能开车进入啊。
另外如果有人行道那确实不应该走到机动车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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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触屏版

图片:1717117638

触屏版
进门做了分流,如果按黄色标线,是否到了教学楼不应该右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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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171711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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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口是这样,上下学大量时候你要学生走哪里呢?现在问的就是学校怎么管理的,你跳出来给开车的洗地,莫非你就是那种喜欢疯狂鸣笛的人?(学校还没回复校园是否禁鸣哟)
14楼#
发布于:2024-05-31 09:16
xiaobin4333:校园里有人行道吗?如果有人行道为什么人要走到车道上去?回到原帖
就一条路,哪有人行道
15楼#
发布于:2024-05-31 09:16
wxacsy:明显楼主是带情绪说话,什么老师腿断了半身不遂的,不要带攻击语言,拿事实说话,现在也是你的一面之词,具体情况都不清楚,没图没真相。回到原帖
意思就是大家都走,车在后面滴滴,车不应该滴滴。
16楼#
发布于:2024-05-31 09:17
其实公交公司的空地那么大,不如让幼专停车算了,省的荒在那里
17楼#
发布于:2024-05-31 11:40
pc1383838438:进门做了分流,如果按黄色标线,是否到了教学楼不应该右转过来?

教学楼口是这样,上下学大量时候你要学生走哪里呢?现在问的就是学校怎么管理的,你跳出来给开车的洗地,莫非你就是那种喜欢疯狂鸣笛的人?(学校还没回复校园是否禁鸣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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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学校规定未必大的过法律法规?
18楼#
发布于:2024-05-31 11:40
很热心市民:就一条路,哪有人行道回到原帖
所以说是学校管理的问题嘛,开车的人遇到危险情况鸣笛示意是合法合规的
19楼#
发布于:2024-05-31 12:21
xiaobin43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回到原帖
交通法从来都是指特殊情况下使用喇叭,可没给要求你随意使用。可能只有你这样没有素质公德心的才会随意在行人密集区域强制使用喇叭。
20楼#
发布于:2024-05-31 12:47
xiaobin43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回到原帖
既然你这么喜欢百度所谓的条款那后面的你看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注意:“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学校允许普通家长的社会车辆通行了吗?好像只允许特定车辆通行啊,那这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不是还需要斟酌一下?如果不确定,你摆侃侃而谈算什么?
如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款有规定可以任意使用喇叭吗?没对使用场景做出限制吗?是你想用就用?,哦对了,这车当时还是走的通道口左侧,和地面标线相反,逆行哟。
一边逆行,对着前面人,滴滴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你的权利吗?
21楼#
发布于:2024-05-31 16:32
xiaobin4333:所以说是学校管理的问题嘛,开车的人遇到危险情况鸣笛示意是合法合规的回到原帖
怎么说呢,你走路的时候,后面有人按大喇叭,肯定心里是不爽的,我一般都是安静的跟在别人身后,最多闪下灯,尤其是哪种叭叭的大喇叭,挺吓人的。
22楼#
发布于:2024-05-31 16:33
pc1383838438:既然你这么喜欢百度所谓的条款那后面的你看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注意:“单位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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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不准鸣笛刮到人了算谁的责任?
2、人车混流不危险吗?既然危险鸣喇叭示意不正常吗?
3、逆行,学校管理人员为什么不制止?
4、至于你说的其他标线问题,也是学校为什么不制止车辆不按标线行驶?
所以综上所述,明明就是学校懈怠于管理带来的车辆与行人的矛盾
23楼#
发布于:2024-06-01 09:30
不像武汉老师一样撞死几个学生,他们是不会注意安全问题的,没死人他们就会一直这么干
24楼#
发布于:2024-06-03 10:16
关于“幼专附属小学人车分流”问题的回复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湖南幼专附属小学校门入口及校道已经做到了人车分流。进入校内后暂时没有办法满足人车分流。每天出入校内的车辆主要是教师和住在校内的住户。学校及时召开了全校老师大会,进一步强调了校内行车的安全纪律,学校会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尽力排除校内安全隐患。
    感谢市民朋友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提醒,同时感谢广大家长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常德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25楼#
发布于:2024-06-03 12:04
xiaobin4333:1、如果不准鸣笛刮到人了算谁的责任?
2、人车混流不危险吗?既然危险鸣喇叭示意不正常吗?
3、逆行,学校管理人员为什么不制止?
4、至于你说的其他标线问题,也是学校为什么不制止车辆不按标线行驶?
所以综上所述,明明就是学校懈怠于管理带来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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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学校管理不到位,所以你就是可以逆行的理由,自己违反道路标线就不提自己,没人阻止就是别人的错。果然什么人就会有什么回复。
26楼#
发布于:2024-06-03 15:22
pc1383838438:哈哈学校管理不到位,所以你就是可以逆行的理由,自己违反道路标线就不提自己,没人阻止就是别人的错。果然什么人就会有什么回复。回到原帖
交警发现了违反道交法的行为不进行处理,你看交警是不是失职渎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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